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重庆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关要求,我院结合实际,制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综合评价、公平公正。科学设计复试内容,加大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全方位的考查。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要求,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确保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
(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严格执行国家和重庆市招生政策,科学划定专业复试分数线,坚持选拔标准、择优录取,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录取质量。
(三)以人为本、优化服务。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准确地向考生解读招生政策,及时发布复试的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解决考生在复试过程中的各种突发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学院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导师代表组成,主要职责包括:
1.确定我院各分专业招生计划,拟定复试分数线。
2.制定我院复试录取和调剂实施细则。
3.按照相关要求遴选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复试专家组。对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4.制定复试命题管理办法,组织各复试专家组命题。对复试试题按照“机密”级别,安排专人统一保管,确保试卷保密安全。
5.组织考生参加复试,审查并上报拟录取名单和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处理。
6.监督本单位复试各环节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各类突发事件。
(二)复试专家组
复试专家组组成不少于5人,设组长1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本专业的复试标准、复试方法,建立复试试题库,命制复试试题。
2.组织本专业考生复试,评定复试成绩。
每个复试专家组配备秘书或助理至少2名,负责考生安排、身份验证、复试记录及协助安排相关事宜。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一)考生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核
考生凭借初试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携带学籍学历证明材料,于2024年3月30日上午8点30分至下午1点到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集贤楼312进行复试报到和资格审核。报到时,学院会对考生的学籍学历证明材料、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如下:(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取得境外大学文凭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考生,须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成绩证明;(5)身份证复印件;(6)因姓名更改或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7)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单位同意定向培养的证明;(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进行查验。
网上报名阶段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按招生学院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学历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或相关证明的扫描件)递交学院。
(二)复试实施
1.考生凭借初试准考证和居民有效身份证,参加复试。
2.复试正式开始前,工作人员要对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核验完成,考生方可参加复试。
3.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4.复试结束后,考生有序离开考场,不得在现场逗留。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共考试1科,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试题内容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2.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加试共2科,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题内容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英语水平测试
考查考生英语听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测试方式主要以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测试时间每生不少于5分钟,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
4.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预先命制一定数量复试题目,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各位考生具体测试内容,已抽取的复试试题不得再次使用。复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现场独立打分。每生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测试成绩满分为80分。具体内容包括: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4)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5)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7)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复试总成绩
1.专业复试总成绩组成
复试总成绩(满分200分)=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2.复试成绩由学校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公布。
四、复试时间及范围
各专业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的时间见附件1。
各专业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的考试范围见附件2。
五、成绩计算与拟录取
(一)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包含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初试总成绩权重为60%,复试总成绩权重为40%。计算规则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分满分)×100×60%+(复试总成绩÷复试总分满分)×100×40%。
(二)拟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同一类型、同一专业、同一复试批次参加复试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拟录取,排序遵循以下原则:
1.第一志愿考生、各批次调剂考生分别排序。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独排序。
3.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单独排序。
4.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按照初试总成绩、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初试思想政治理论、初试外国语的优先级进行排序。
(三)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予拟录取:
1.英语水平测试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者;
2.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3.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低于48分(不含48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
5.报考、复试和录取期间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
(四)拟录取名单公布
所有拟录取名单由学校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统一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纪律
强化复试人员的纪律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复试试题、尚未公布的复试结果和考生敏感信息等,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稳定和公平公正。学院复试与录取工作小组要对本学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各复试专家组组长要对本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当年复试与录取相关工作。
(二)加强监督巡视
研究生院会同我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督导巡查,学院纪委对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对复试工作不规范方面及时进行纠正。
七、申述与复议
如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具有充足理由,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纪委提出复议申请(电话:023-65910253)。
八、考生咨询
学院咨询联系电话:023-65910252。
研究生院联系咨询电话:023-65910997。
九、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部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二)本细则由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考古文博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考古文博学院)
2024年3月22日
附件1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考古文博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安排表
附件2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考古文博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参考书目